对整改问题应跟踪核实(聚焦审议)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 (记者魏哲哲)26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。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,审计报告客观公正、全面务实,既有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概括总结,也有对去年预算收支形势的分析评价。 沈跃跃副委员长认为,要加强跟踪整改,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。从审计报告看,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对财经纪律重视不够,执行不严,以至于出现财政资金被冒领、挪用等现象,要严格财务管理、严肃财经纪律,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。 杜黎明委员认为,近年来,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,对促进财政、财务管理成效明显,但每年审计发现的问题依然较多,有的问题屡审屡犯,长期得不到整改。他建议,审计部门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,还应当对审计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核查。审计部门应每年选择一些重点问题、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;同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应列明细清单,依法向社会公开,形成震慑,确保整改落到实处。 马(马文)委员提出,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,能否把一些重点问题和重点部门用适当的方式由人大来监督?或者由审计署报告之后,附上部门详细的整改报告。她强调,不能把年底整改情况的反馈流于形式,应切实加大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监督的力度。